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知识产权维权问题日益突出。在这几年实践之中,既有我们的企业在境外被诉侵权,也有企业自身知识产权在境外受到侵权情况出现。所以,企业对这方面有很高需求,商务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都非常重视。
对外经贸领域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建立和完善,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商务部在以往做了一些探索,基本的想法有几个方面:
第一,尽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相关信息的通报机制,以及在政府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以驻外经商机构工作资源为依托,建立政府、企业、行业中介组织、研究机构以及相关法律服务部门,多方面联合协作“五位一体”的联合机制,实现主体之间信息迅速共享。
第三,今后,我们将在一些重点领域开展一系列培训,对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之中需要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进行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中国企业敢于在境外维权,善于在境外维权。
第四,政府通过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企业积极采取维权措施。同时政府也将在适当时候,利用政府资源与境外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交涉、沟通,为企业维权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最后,近期我们将重点围绕中国企业海外参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一系列调研和培训,争取和海外知名展会建立起沟通渠道,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参展过程中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权益创造较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