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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划琴台“保护圈”



发布时间:2008-6-11 资料来源:长江网

    禁止放养宠物;不得野炊或在室外烧烤等……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武汉市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划定琴台文化艺术中心的保护范围,以保护这张“城市名片”。
   
    据了解,准备出台的《武汉市琴台文化艺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武汉琴台文化艺术中心的“保护圈”划定为:东至江汉一桥,西至月湖桥,南至琴台路,北至月湖大道,约2.15平方公里。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琴台大剧院、琴台音乐厅和月湖文化艺术公园。建成后的武汉琴台文化艺术中心,将成为江城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
   
    《办法》还规定,在艺术中心“保护圈”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布局、高度、体量、色彩和造型,必须与中心整体景观相协调。中心内只能进行艺术活动,不得举行非文化艺术展,不能举办会议。中心范围内不得成为“练车场”,同时禁止使用高音器材,以及禁止烧烤、焚烧等,市民晨练也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琴台大剧院和音乐厅将对公众设立免费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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