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企业信息化
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经(贸)委、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重要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作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根据《武汉市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09年度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生产经营方式,推进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信息化项目。凡被列为2009年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的承担企业将获得政府的无偿资金资助。
二、申报要求:
1、企业必须是经市(区)工商局依法登记,在市(区)税务局依法纳税,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连续两年盈利的制造业企业;
2、企业信息化建设有一定的基础和规模,有专门的信息化管理机构和人员;
3、建设工程于2009年8月底以前完工,信息化总投入达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项目;
4、项目申报内容: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解决的主要问题、总投资、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分析、组织管理措施及进度安排等。
有多个项目的企业请将项目打包合并后申报。
三、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各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2. 项目申报:请登陆市经委网站www.whec.gov.cn或武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www.whsme.net.cn,进入“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在系统中选择“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进行网络直报,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填写。非网络直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武汉市经济委员会或武汉市企业信息化推进中心联系。
武汉市经济委员会信息处
联系人:彭源 许永周 电话:82738223
武汉市企业信息化推进中心 电话:59324695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