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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增强武汉经济实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6-4-2 资料来源:www.whec.gov.cn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武汉市在2l世纪要想实现跨越式大发展,就必须坚持发展现代制造业,把武汉建成全国乃至在国际上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但是,武汉市在结构调整和体制转轨过程中,传统制造业的优势正在丧失,新兴制造业还未形成规模经济和产业集群;尚缺乏称雄国内的名牌产品和企业;专业化的产业群始终未能形成规模,产业的关联度和配套能力不强;适应现代制造业的技术工人岗前培训机制还未建立健全等突出问题。
  建设武汉观代制造业基地,必须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积极参与国际间的产业内分工,在一些产业内部建立自己的比较优势。同时,要关注国内其他城市发展制造业的思路和做法,积极参与国内地区间的产业分工及产业资源整合。因此,选择适合武汉经济发展特点的重点产业,进而选择重点产业内部的部分细分产业,构建武汉在国内和便于制造业体系中的比较优势,这应成为建设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的基本思路。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我们提出的基本思路,我们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长期规划。
规划应具有战略性和长期指导作用,应体现市场导向原则、企业主体原则、政府引导原则;并注重做好近、中、远期规划的衔接,明确各个时期重点发展产业,尤其是要明确重点发展产业中的重点细分产业,突出主导产品、主要企业以及配套产品和企业。确立各产业集群的区域布局:电子信息及通讯设备制造业集群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集聚;黑色金属冶炼、压延产业集群向青山区(红钢城)集聚;新材料产业集群向古田地区集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聚;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集群向东湖开发区和吴家山地区集聚。
   二、制定适合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地方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政策。根据产业发展导向,产业结构政策应按照支持、鼓励、限制、禁止四个类型进行制订与实施。对提高武汉经济实力起着支撑作用的、带动性强、支柱地位强的产业、企业,及其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实施支持性或倾斜性产业政策;并加大力度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及其产品的发展。对于市场前景看好、有经济效益的传统产业,以及成长性的战略产业,实施鼓励性或扶持性产业政策,实现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对大多数竞争性的行业与企业,实施竞争性、功能性产业政策,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政策环境,实行优胜劣汰。对污染环境、技术水平落后、产品严重供大于求的企业,实行限制性产业政策,坚决予以逐步淘汰,并确定淘汰时间表。
   ——产业组织政策。在产业结构政策引导下,一是围绕支柱性的核心企业或龙头企业,以真正做大做强为主题,形成强势产业集群,成为主导产业;二是围绕与主导产业配套的专业化企业,以配套性和专业化为主题,形成专业化程度高的、具有规模经济形态的产业组织形态制定产业组织政策。并立足于发展,吸引国际、国内制造业的强势企业来汉,打破所有制界限,整合制造业资源,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维护竞争秩序,实现规模效益。
   ——产业技术政策。强制推行国际规范的技术标准,提升武汉制造业的国际标准意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努力推进“五大产业基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严格按照国际标准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业与相关工艺设备,使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形成具有产业链接功能很强的技术基础;对具有自立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予以鼓励,支持企业成为自我创新的主体;充分利用武汉人才、科技优势,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基础、有强势企业参与的品牌研发基地,形成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强势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有影响力的、有吸纳与辐射功能的技术市场,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制造业技术平台。
   三、给予有利于加快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税收政策。
  重点是对“车、钢、光、药”产业实行税收减免和研究开发税收减让等优惠政策。包含允许企业设立多种准备专款,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对涉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口设备,争取国家进口设备免税方面的支持,为出口型企业减轻租税负担,对某些重点产品采取免税措施等。并依照此政策尽可能地扩大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优惠范围。
   四、健全完善职业教育、技术培训体系,为武汉现代制造业建设培育高素质技术工人。
  必须尽快健全完善职业教育、技术培训体系。按市场、产业的需求,有目标地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和产业发展、升级的后备力量,形成新型的产业大军。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并逐步杜绝企业用工的短视行为,为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形成创造客观条件和良好环境。
   五、实施有利于加快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投融资政策。
  高度重视金融政策在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中的作用,以国债、有价证券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零散、闲置资金,充实一系列有利于加快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配套基金,如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援助基金、中外合资基金;建立汽车、钢铁、光电子、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等产业的产业银行,提供低息贷款、发放专项规划贷款、履行发展债券,重点、有序地对支柱产业、企业及其产品给予金融支持。统一规范各区域涉及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各类招商引资政策,严禁各区域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政策黑箱操作,杜绝无诚信的恶性竞争,确保加快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投、融资渠道的畅通和宽广。
  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成立风险投资公司,把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引进风险投资并具有退出机制”的试点园区。以风险投资支持、培育光电子通信企业、生物医药企业等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同时,加强金融立法,制定《出口银行法》、《开发银行法》等一系列金融法规,为政府干预金融活动、发展支柱产业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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